文/陈铨铭
卖家卖房子前,除了事前的准备工作,例如整修房子、清洁内外环境需要一些费用外,房子成交后到交屋时也需要支付一些费用,除了地产经纪的佣金外,其他费用多寡端看个人的情况,不过大致包括下列几项:
1. 律师费用:成交后所有的合约文件、产权转移等手续都需要透过律师或公证人来办理,按规定不能采用相同的律师或公证人,买卖双方各有自己的,一般办手续的费用约为500-1,000元,费用比买家便宜。
2. 地产经纪佣金:虽然地产局并为对地产经纪佣金定下标准,不过大温地区较多人采用的佣金计算方式为售价的头十万抽取7%,其余的部分抽取2.5%,计算出来的金额含买卖双方地产经纪。支付地产经纪佣金需加上GST(5%),但是七月一日开始采用HST税制,则提高为12%。
3. 提前偿还贷款的罚金:对卖屋后再买屋的人是不成问题,如需要贷款,可以把贷款转过去,若采用固定利率的贷款,但是卖屋后不再需要贷款,就会受到银行对提前偿还贷款者的罚款。罚金视离贷款到期日的长短而定,最多为三个月的利息。
4. 物业税调整:如果在七月之前交屋,七月后由买家缴付物业税。因此成交后,律师或公证人先向政府机构咨询该物业应缴的税金,再依成交日计算各自应缴的物业税后,卖家需预先支付给买家,这些费用都会在屋款上直接扣除。
5. 维修/清洁费用:买家在验屋后发现房屋有瑕疵,经过商议,买家必须支付维修的费用,大者更换屋瓦,或修理漏水、暖气,小者清洗地毯、补漆等。这些费用应留下收据做为凭据。
如果你拥有城市屋或公寓,最好要保存两年的会议记录,以免在价钱谈妥后,买家要阅读会议记录,却因遗失而需再花钱购买给买家,虽然是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,但是也觉得花得挺冤枉的。
除了一般的房屋部分的支出外,还有给政府的所得税。这时自住的业主较有利,赚钱的部分不需缴半毛钱,但是非自住或是外国人身分就逃不过税网了,在税务上所要支出的费用也大不同。如果卖家为非居民,获利的部分需缴交25%的税,而且须先请会计师作清税的手续;非自住的卖家获利的50%需纳入当年的收入,缴交个人所得税。
近来房地产大涨,业主卖了房子,当扣除这些费用后还是钱银满钵,个个眉开眼笑,尤其卖屋回流的业主更是得天独厚,既在房价上的获利,又有好的汇率汇钱回祖家,几年的移民生活费用不只都省下来,还可赚上一笔呢!这一波房市畅旺,真是造福不少人,所以卖家在支付这些费用时,至少疼痛的指数不会太高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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