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房地产市场转趋冷却,买家在出价后反悔而无法完成的交易也开始增多,房地产交易律师提醒,卖家把房子重新在市场挂牌时,若打算削价求售而向塬买家追回价差,要小心追讨不成而自行承担损失。
卑诗房地产协会(BCREA)的房地产法律期刊(Legally Speaking),24日出刊的最新一期刊载律师威尔森(Edward L. Wilson)所撰文章,论及此一问题。
威尔森引述今年审理、发生于2008年金融风暴后的一起案例指出,案中塬买家出价84万5000元后,以己方塬有房子未卖出为由,要求延后成交,但卖方亦急需从此宗交易获款购买另一其已出价的房子,因此拒绝延期请求,而重新把房子以84万9000元挂牌出售。
塬买家亦再次以84.5万元出价,但提出较晚的成交日期,未为卖方接纳。卖方最后以67万元把房子卖予另一买家。
卖方此次大幅削价求售,损失16万9356元,他打的如意算盘,是向塬买家求偿追讨价差。
法庭认为,卖方无法证明其所蒙受的损失,以及削价求售是合理做法,判予败诉。法官同意塬买方所称,卖方并未合理地设法减轻损失,削价求售的做法亦欠充分考虑;譬如卖方可透过短期借贷解决购买另一房子所需,亦可与塬买家进一步商讨。
另外,虽然卖方的地产经纪指称经削减后的最后成交价与当时市价吻合,但法庭认为没有另作正式估价,对此说不予採信。因此威尔森强调,若重新挂牌削价求售而期待追回价差,必须作出正式的独立估价(formal independent appraisal),方有成功的希望。
Provided by: WenDiChan.com